| 首都 | 新加坡 |
| 货币 | 新币(SGD) |
| 工资支付周期 | 每月 |
| 最低工资 | 无全国性规定 |
| 年假 | 7–14 天 |
| 个人最高所得税 | 最高24% |
非居民按 15% 的固定税率或居民的累进税率(取税额较高者)纳税。适用于新加坡税务居民的累进税率如下:
| 应纳税所得额 (SGD) | 累进税率 (%) |
|---|---|
| 20,000以下 | - |
| 20,001–30,000 | 2 |
| 30,001–40,000 | 3.5 |
| 40,001–80,000 | 7 |
| 80,001–120,000 | 11.5 |
| 120,001–160,000 | 15 |
| 160,001–200,000 | 18 |
| 200,001–240,000 | 19 |
| 240,001–280,000 | 19.5 |
| 280,001–320,000 | 20 |
| 320,001–500,000 | 22 |
| 500,001–1,000,000 | 23 |
| 超过1,000,000 | 24 |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CPF)的缴款是根据每月最高 7,400 新元的普通工资或最高 102,000 新元的年薪总额计算。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缴款的普通工资上限将发生变化,具体如下:
| 日期 | 公积金 普通工资上限 |
公积金 年薪总额上限 |
|---|---|---|
| 2025.1.1-2025.12.31 | 7,400 新币 | 102,000 新币 |
| 2026.1.1起 | 8,000 新币 |
| 本地人/永 久居民缴费率 |
外国人缴费率 | Note | |
|---|---|---|---|
| 中央公积金 | 17% | - | 此税率仅适用于55 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月收入低于 750 新元的员工和55 岁以上的员工的缴费率不同。 |
| 技能发展税 | 0.25% | 0.25% | 最低应付金额为2新元,最高应付金额为11.25 新元。 |
| 工伤赔偿保险 | approx. 0.15% | approx. 0.15% | 实际费率可能因保险公司而异。 |
| 本地人/永久居民缴费率 | 外国人缴费率 | Note | |
|---|---|---|---|
| 中央公积金 | 20% | - | 此税率仅适用于55 岁以下的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月收入低于 750新元的员工和 55 岁以上的员工的缴费率不同。 |
新加坡法律要求雇主和雇员约定的发薪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雇主有义务在相关发薪周期结束后的7天内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
新加坡没有全国最低工资。
在新加坡,当一方决定终止雇佣关系时,必须发出书面终止合同通知,表明打算终止雇佣关系。通知送达对方的日期即为通知期的开始。
如果雇主以不当行为为由试图解雇雇员 ,可以在进行适当调查并做出合理指控时,无需通知即可解雇。
调查后,雇主可选择以下结果之一:
| 调查结果 | 雇主行动 |
|---|---|
| 未发现或证实任何不当行为 | 员工不会被解雇。如果雇员在调查期间被停薪留职,雇主应补发扣留的工资。 |
| 发现不当行为,但保留员工 | 雇主可决定给予警告降级或无薪停职一周。 |
| 发现不当行为并解雇员工 | 发出书面终止合同通知。以行为不当为由解雇时,无需通知期。 |
在新加坡,终止雇佣关系通常需要遵守以下通知期,或向对方支付代通知金:
| 服务年限 | 通知期 |
|---|---|
| 少于 26 周 | 1 天 |
| 26周以上,但不足2年 | 1 周 |
| 2年以上,但不足5年 | 2 周 |
| 5年或以上 | 4 周 |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不需要通知期或代通知金,其中包括
| 解雇无需通知 | 辞职无须通知 |
|---|---|
| 雇员行为不当,经调查后认定其违背了雇佣合同明示或默示的条件。 | 员工和/或其家属受到暴力或疾病直接威胁,且该风险并非雇佣合同约定员工应承担的。 |
| 雇员未经雇主批准缺勤超过2天,且无正当理由或未尝试告知雇主。 | 雇主未按《雇佣法》第三部分规定支付工资。 |
新加坡无法定遣散费要求。但强烈鼓励雇主向服务至少 2 年且被裁员的员工提供裁员福利,金额由雇主和员工协商确定。
新加坡的《雇佣法》未对试用期进行规定。但通常试用期为 3-6 个月。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有关通知期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雇佣法》中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仅适用于基本月薪不超过 4,500 新元的工人或基本月薪不超过 2,600 新元的雇员。
雇员正常工作时间每天最多 8 小时或每周最多 44 小时。但在满足特定条件下,可做出替代性工作安排。
| 延长每日工作时间条件 | 延长每周工作时间条件 |
|---|---|
| 每周至少有一天工作时间少于8小时,或每周工作日不超过5天。 | 每周的工作时间应少于44小时。 |
| 工作时间每天最多9小时每周最多 44 小时。 | 雇员每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连续两周工作时间不得超过88小时。 |
雇员连续工作不得超过 6 小时,休息时间至少为 45 分钟。若工作性质要求连续作业,则连续工作 8 小时的员工必须享有休息时间。
雇主可要求员工每天工作最多 12 小时,前提是加班费按每小时基本工资的 150% 支付。每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 72 小时。
在特定必要或紧急情况下,员工加班时间可超过此限制。若要求员工每天工作超过 12 小时或每月加班超过 72 小时,雇主需申请加班豁免。
雇员每周有权享受一整天无薪休息日,通常是周日或雇主不时确定的其他日期。若由雇主确定,则须在每月开始前编制休息日排班表。
要求员工在休息日工作的,应按以下方式支付:
| 自愿工作 | 应雇主要求工作 | |
|---|---|---|
| 工作时间不超过正常工时的一半 | 按半天基本工资支付 | 按一天基本工资支付 |
| 工作超过一半但未超过正常工时 | 按一天基本工资支付 | 按两天基本工资支付 |
| 工作超过正常工时 | 按一天基本工资+加班费支付 | 按两天基本工资+加班费支付 |
员工有权在公共假日获得带薪休假。2025年新加坡有 11 天公共假日:
| 假期 | 日期 |
|---|---|
| 元旦 | 1月1日 |
| 农历新年 | 1月 29 日至30日 |
| 开斋节 | 3月31日 |
| 耶稣受难日 | 4月18日 |
| 劳动节 | 5月1日 |
| 卫塞节 | 5月12日 |
| 哈芝节 | 6月7日 |
| 国庆日 | 8月9日 |
| 屠妖节 | 10月20日 |
| 圣诞节 | 12月25日 |
要求员工在公共假日工作的,通常需支付一天额外的基本工资,或经双方同意,给予补假。
| 在公共假期工作的补偿 | |
|---|---|
| 工作日的公共假期 | 一天额外的基本工资+该假日的正常工资+超时工作的加班费 |
| 非工作日的公共假期 | 一天额外的基本工资或一天补假+在非工作日工作的加班费 |
| 休息日的公共假期 | 休息日工作工资+超时工作的加班费。下一个工作日转为带薪假日 |
服务满第一年的雇员有权享受天的带薪年假, 此后每服务满一年,每年增加一天,最多 14 天。连续为用人单位服务满 3 个月,但未满第一年的,按工作满月数按比例分配年假。
《雇佣法》第四部分所涵盖的雇员可以将任何未使用的假期结转到下一年。但是,如果到当年年底仍未使用,则可能会被没收。
受雇至少 3 个月的雇员,经医生证明,可享受以下带薪病假:
| 服务年限 | 不需住院的病假 | 需住院的病假 |
|---|---|---|
| 至少3个月 | 每年5天 | 每年 15 天,包括病假不住院的 |
| 至少4个月 | 每年8天 | 每年 30天,包括病假未住院的 |
| 至少5个月 | 每年11天 | 年 45 天,包括病假不住院的 |
| 至少6个月 | 每年14天 | 每年60天,包括病假不住院的 |
*包括不住院的病假天数
符合条件的女性雇员有权根据政府有薪产假计划享受产假。否则,按《雇佣法令》享受产假。
如果女性雇员在分娩前连续受雇至少 3 个月,且其孩子是新加坡公民,则有权享受 16 周的带薪产假 。
雇员应在休产假前提前一周通知雇主,并尽快告知分娩情况,否则产假薪酬可能减半。
政府带薪产假薪酬支付如下:
| 出生次序 | 由雇主支付r | 由政府支付 |
|---|---|---|
| 第一和第二个孩子 | 前8周,按员工正常工资率 | 后8周,每4周上限10.000新元,总计20,000新元 |
| 第三个及后续孩子 | - | 全部16周,每4周上限10,000新元 |
不符合政府带薪产假计划资格的女雇员,若在分娩前连续受雇至少 3 个月,仍有权根据《雇佣法》享受 12 周产假。
根据《雇佣法》,产假可在预产期前 4 周内开始,若员工受雇至少 3 个月且分娩时子女不足 2 个,则前 8 周带薪。
分娩时有 2 个或以上子女的雇员,产假无薪。但若首次怀孕为多胞胎,则在下一次怀孕时仍保留带薪产假权利。
雇员应在休产假前一周通知雇主,并尽快告知分娩情况,否则产假薪酬可能减半。
在孩子出生前受雇至少 3 个月的雇员,有权根据政府带薪陪产假计划享受 2 周的带薪陪产假,前提是孩子是新加坡公民。
雇主可自愿额外给予雇员 2 周陪产假。自 2025年 4 月 1 日起,这额外的2周陪产假将成为强制性。
陪产假薪酬每周上限为 2,500 新元。
符合《儿童发展共同储蓄法》(CDCA)规定的员工,有权享受最多 10 周的共享育儿假,将分阶段实施:
| 共享育儿假 | |
|---|---|
| 自2025年4月1日起 | 符合条件的父母将有权享受6周的育儿假,由父母双方共享。 |
| 自2026年4月1日起 | 符合条件的父母将有权享受 10 周的育儿假,由父母双方共享。 |
默认情况下,每位父母各分配共享育儿假总额的一半,但他们可以在孩子出生后 4 周内重新分配份额。
此假期可在孩子出生后 12 个月内使用,薪酬最初由雇主全额支付。雇主可向政府申请报销,报销金额设有上限。
符合资格的雇员有权享受政府带薪育儿假计划下的婴儿护理假和育儿假 。否则,他们有权根据《雇佣法》享受育儿假。
服务至少连续 3 个月,且孩子为新加坡公民的员工,每年有权享受 12 天无薪婴孩护理假。在孩子满 2 岁之前,可以随时休假。
此外,这些雇员在孩子 7 岁前,每年还有权享受 6 天带薪育儿假, 直到他们的孩子年满 7 岁。该假期不能累积,必须在每年年底之前休完。
无论如何,该计划下的育儿假上限为父母双方 42 天,每天工资上限为 500 新元。育儿假工资由雇主和政府平均分担。
受雇至少 3 个月的雇员每年有权享受 2 天的带薪育儿假,直到其子女年满 7 岁。每位父母都有权享受每个孩子最多 14 天的育儿假,任何未在年底使用的假期将作废,且无工资补偿。
雇主必须批准雇员因参加国民服役(ORNS)活动的整个期间给予雇员休假,假期长度以通知单(SAF100)上列明的日期为准。
雇主是否在雇员休假期间支付工资,取决于其是否注册了雇主直接报销(DIRECT)计划。
| 参与直接报销计划 | 未参与直接报销计划 |
|---|---|
| 雇员继续按常规发薪周期领取正常工资,如同未休假。雇主将可获得 国防部(MINDEF)/内政部(MHA)的 报销。 | 雇主根据员工休假时间扣减工资。国防部(MIINDEF)/内政部(MHA)将自动生成的补贴金额(MUP)金额直接存入到雇员的银行帐号。 |
雇员的正常工资包括基本月薪、固定津贴以及通常按月支付的额外报酬(如加班费)或浮动报酬(如佣金)。
对于额外和/或浮动报酬,雇主可根据休假前收到的平均浮动报酬来确定支付金额。
注意:如果员工的平民收入低于每月 1,600 新元(基本 NS 工资)国防部(MINDEF)/内政部(MHA)会将差额直接存入其银行账户。
无论如何,雇主都应继续基于员工的正常薪酬缴款 CPF。雇主和雇员应缴的 CPF 金额保持不变,并遵循 CPF 局现行指南。